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电话:0475-4211500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475-4214541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 |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患重大疾病家庭成员需提供医院的诊断书、病历药费单据及结算单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明、低保户的提供低保证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因意外伤害需提交本人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证明及赔偿证明等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因火灾等突发性事件需提交纸质照片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证明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因子女入学负担过重需提交在校证明或录取通知书以及学生费用单据 | 无 | 自备 | 1份 | 必要 |
1、居住在大沁他拉街道辖区内的居民(一卡通可以录入的),因遭受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因学致贫家庭以及因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临时居住在大沁他拉街道辖区内的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员。
暂无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综合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等
无